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20-03-25 16:32:02

内容摘要

长期以来,库存作为生产和消费保障的重要手段受到推崇。但国外的统计资料表明,如果使存货保值,必须以近20%的速度增加其价值。存货在消耗企业可观的储存费用的同时,往往随着时间的变化,其价值也不断贬值,进而形成不良资产,可见,库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之一,库存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从90年代开始零库存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许多国家里已经被普遍推广,但行业对于“零库存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

长期以来,库存作为生产和消费保障的重要手段受到推崇。但国外的统计资料表明,如果使存货保值,必须以近20%的速度增加其价值。存货在消耗企业可观的储存费用的同时,往往随着时间的变化,其价值也不断贬值,进而形成不良资产,可见,库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之一,库存改革已经势在必行。从90年代开始零库存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许多国家里已经被普遍推广,但行业对于“零库存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零库存管理它并不是指以仓库储存形式的某种或某些物品的储存数量真正为零,而是通过实施特定的库存控制策略,实现库存量的最小化。所以“零库存”管理的内涵是以仓库储存形式的某些种物品数量为“零”,即不保存经常性库存,它是在物资有充分社会储备保证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种特殊供给方式。


实现零库存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社会劳动占用量(主要表现为减少资金占用量)和提高物流运动的经济效益。如果把零库存仅仅看成是仓库中存储物的数量减少或数量变化趋势而忽视其他物质要素的变化,那么,上述的目的则很难实现。因为在库存结构、库存布局不尽合理的状况下,即使某些企业的库存货物数量趋于零或等于零,不存在库存货物,但是,从全社会来看,由于仓储设施重复存在,用于设置仓库和维护仓库的资金占用量并没有减少。因此,从物流运动合理化的角度来研究,零库存管理应当包含以下两层意义:

 

(1)库存货物的数量趋于零或等于零;(2)库存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库存劳动耗费同时趋于零或等于零。后一层意义上的零库存,实际上是社会库存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库存集中化的表现。


虽然零库存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许多国家里已经被普遍推广,但它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风险,零库存能否真正实现取决于各方面的具体条件和情况,包括供应商、技术、产品、客户和企业自身决策层的支持,因此,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转变员工观念,树立全员对减少库存的认识。企业在推行零库存管理前,应对全体员工广泛宣传教育,对于不同专业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宣传。做到人人了解推行零库存管理的意义,形成推行零库存管理的良好氛围。

 

2、合理选择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由于零库存要求供应商在需要的时间提供高质量的原材料,因此对于原料库存、供应商的距离远近及运输方式的选择是关键因素。同时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分享信息,共同协作解决问题,保证对订货的及时供应。

 

3、建立由销售定生产的观念。销售部门要致力于拓展销售市场,并保证销售渠道的稳定,而生产部门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和以弹性的生产方式全力配合销售部门的工作,使企业能较均衡地进行生产,这对减少存货是有利的。

 

4、严格奖惩制度。在零库存管理系统中,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生产工序的相互依存性空前增强。企业内部整条作业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使整条作业链出现紊乱甚至瘫痪。因而应严格奖惩制度,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序顺利进行。

 

做好仓库消防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政府企业强调的重要工作,但是部分仓库管理员却只将其作为一种口号而并未付诸行动,导致仓库失火、爆炸等重大事故。为了能够引起仓库工作者的对仓库消防的重视,本文为大家讲解一下仓库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如何做好仓库消防工作。


在讲解仓库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之前,小编先给大家分享一则近日发生的仓库消防事故:2019年5月14日晚10时50分,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电商仓库起火,无人员伤亡,仓库内库存的8万双皮鞋被烧毁。仓库是储存和放置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员工也应掌握消防常识,共同维护安全。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的供应是公司不可缺少的一环;而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仓库来说尤其重要。仓储场所具有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高、耐火等级低、蔓延快、扑救难度大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损失。仓库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性是与公司、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连,发生火灾产生的危害涉及到公司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日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减少或避免仓库消防安全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 仓储场所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2.  

2. 仓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可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 仓储场所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 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b)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c) 落实本标准有关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

 

d) 保障仓储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 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

 

f)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h)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i)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消防档案。

 

4. 仓储场所应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持证上岗。

 

5. 仓储场所在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消 防安全教育。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其他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二、消防设施管理

 

  1. 仓储场所禁止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

  2.  

2. 仓储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3. 仓储场所应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的消防用水。对吸水口、吸水管等取水设备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措施。

 

4. 仓储场所的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确需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寒冷地区的仓储场所,冬季时应对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设施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


三、储存管理

 

  1. 仓储场所应按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

  2.  

2. 仓储场所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3.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 库房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四、库房内堆放物品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


五、消防安全检查

 

  1. 防火检查。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2.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灯是否完好。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 火灾隐患整改。仓储场所对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4. 消防档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用电用火管理

 

  1. 仓储场所的电器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2.  

2. 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3. 仓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相互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带电移动设备或接线、检修。

 

4. 进入甲、乙类仓储场所的人员应登记,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仓储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6. 室内储存场所禁止安装和使用火炉、火盆等。

 

7. 仓储场所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标志。因施工确需明火作业时,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门人员进行动火操作,并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并确认无遗留火种。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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